导航菜单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 > 医务管理 > 医疗制度

关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规定

2010-08-255665

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,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,使中、初级医生能够顺利成才。现强调各手术科室应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。

1、手术科室要严格手术的审批权,加强对手术工作的管理;一般的平诊手术,由各科指定专人按照手术分级的原则安排手术;住院医师主持手术,由主治医师审批,报科主任同意;主治医师主持手术,由科主任(正副主任医师)审批。各科主任签字后,手术通知单方可送往手术室,择期手术,手术前住院不得超过72小时,科室主任应严格掌握手术分级标准。

2、急诊手术,由当班的高年资住院医师安排,遇中等以上手术应请示科主任或二值班医师。

3、重大、疑难、新开展的大手术及重要脏器摘除术,由病房主治医师提出,科主任(正、副主任医师)审定,必须有详细的术前讨论,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,或组织相关科室讨论决定,由分管院长审批后,方可安排手术。

4、进修医生、实习医生无权安排手术,实习医生不能担任手术者,只能在做1-3年住院医师手术时作第一助手。进修医生担任术者只能做1-3年住院医生所能承担的手术,并且必须有本院高年资以上医生上台带教,其它手术最多只能作第一助手。

5、各种手术,若术者在术中遇有困难时,不得勉强手术或作不负责的处理,应急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分管业务院长。

6、凡不符合上述规定所安排的手术,手术及麻醉科有权提出异议或拒绝手术。凡未经审批,违反上述规定者,由手术者个人承担一切责任;进修、实习医生为手术者则由带教医师和安排手术者承担责任。


首页

医院概况

新闻动态

科室导航